-
- 你当前所在的位置:
- 医院概况/
- 新闻中心/
- 医保政策/
- 详细
异地社保联网结算社会保险参保人住院操作指引
发布时间:2020-07-09 18:57:46
1.符合三级医院住院标准的异地社保参保人(以信息系统开通确认的城市为准)办理入院手续时,住院部工作人员核对参保人有效身份证明无误后,办理入院手续,按自费参保人标准收取住院按金。
2.出入院处工作人员按要求核对参保人提供的相关资料(如:医[社]保卡[市民卡]、有效身份证明等)无误后,在信息系统上进行登记(信息系统确认后方可享受待遇)。
3.在诊疗过程中必须严格掌握因病施治的原则,严格执行合理检查、合理治疗、合理用药。杜绝出现不合理检查或过度检查、治疗、用药等行为。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,完成相应的知情告之和签署相关同意书,特别是自费的诊疗项目。规范、详细地书写各种医疗文书。
4.当参保人符合出院标准以后,主管医生应及时为参保人开出出院医嘱。按社保相关规定,开出出院带药。出入院处按参保人的出院通知书办理结算手续,按结算信息系统反馈的相关信息收取参保人个人自付费用。